《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当你学成准备回国,你应该到使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为学成回国的留学人员开具。证明为三联,第一联交留学人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驻外使、领馆存查。
留学人员可直接到使馆教育组开证明,但要提前预约,电话:012
342
091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下列手续:
1、
核对《留学人员登记表》;
2、
核对护照,提交护照及留学签证的复印件;
3、
审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提交经公证的学习成绩报告单,并提供复印件;
5、
提交导师或所在院(系、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包括学习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主要学习成果。
6、
公费生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及相关文件。
7、
提供写清收件人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在外地的学生如时间紧张,可通过邮件把上述材料寄至:
Education
Section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A
P.O.Box 95764 Waterkloof 0145
Pretoria
注意:寄送时上述材料中为防止原件丢失,可送经公证的复印件。南非邮件运转时间较长,请尽量选择门对门的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