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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我国设定“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

2006/10/03

 

  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记者黄全权)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决定,建设部日前设定5年内的建筑节能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将实现节约1.1亿吨标准煤。

  建设部制定的这一计划包括: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直辖市及严寒寒冷地区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1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4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暖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20万吨标准煤,全国新建公共建筑实现节能2280万吨标准煤,共实现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

  建设部表示,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3000万吨标准煤,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5%,中等城市要完成15%,小城市要完成10%。

  据悉,建设部门还将通过推广应用节能型照明器具,实现节能104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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