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施200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告 |
| 2008/08/21 |
|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入世后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自2004年起,在南非的中国自费留学生列入实施对象。 国家在2008年继续在南非实行“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在网上公布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和《申请指南》。 奖学金对象为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有成就的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数额为每年5000美元。 具体要求和申请表格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为:www.csc.edu.cn。请进入“200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专栏”下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在网上下载。 3、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9月1日-10月31日向驻南非使馆教育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今年下达给南非的名额为2-10人。请从速申请。教育组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12月5日起在使馆网站上公示10天,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使馆教育组地址是:965 Church Street,Arcadia0083,Pretoria 电子邮件:edu_za@163.com 电话:012 431 6566 传真:012 342 0911 使馆网站:www.chinese-embassy.org.za 特此通告。 驻南非使馆教育组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